地區 |
第一檔 |
第二檔 |
第三檔 |
北京 |
每月不超過240度 |
241—400度之間的電量,電價標準比第一檔電價提高0.05元/度 |
超過400度的電量,電價標準比第一檔電價提高0.3元/度 |
江蘇 |
電量230度內價格不變 |
231度到400度, 每度加價5分錢 |
400度以上, 每度在第一檔基礎上加價3毛錢 |
上海 |
戶均每年0—3120度(含) |
戶均每年3120—4800度(含) |
戶均每年超過4800度的用電量 |
分時電價:不作調整 |
未分時電價加價標準為0.05元/度;分時電價峰時段每度電加0.06元,谷時段每度電加0.03元 |
未分時電價加價標準為0.3元/度;分時電價峰時段每度電加0.36元,谷時段每度電加0.18元 |
廣東 |
夏季標準(5月-10月) 每月0-260度 |
每月261-600度,電價每度加價0.05元 |
每月601度以上的用電量,電價每度加價0.30元 |
非夏季標準(11月-次年4月) 每月0-200度 |
每月201-400度,電價每度加價0.05元 |
每月401度以上的用電量,電價每度加價0.30元 |
云南 |
豐水期: 5月至11月 |
所有用電量執行每度0.45元的優惠電價,比現行0.483元降低0.033元 |
枯水期: 12月至次年4月月用電量170度以內,執行0.45元/度 |
月用電量在171-260度的部分,執行0.5元/度 |
超過260度的部分,執行0.8元/度 |
重慶 |
月用電量為200度(含)以內的,電價仍為0.52元/度 |
月用電量是201-400度(含),電價在現有基礎上每度電加5分,電價為0.57元/度 |
第三檔月用電量401度(含)以上,電價是在現行電價基礎上每度加收0.3元,電價為0.82元/度 |
海南 |
夏季從4月至10月(共計7個月) 月用電量220度以內 |
月用電量221—360度 |
月用電量在361度以 |
冬季從11月至次年3月(共計5個月月用電量160度以內 |
月用電量161—290度 |
月用電量291度以上 |
江西 |
第三檔月用電量401度(含)以上,電價是在現行電價基礎上每度加收0.3元,電價為0.82元/度 |
151—280度,每度提高5分錢 |
用電量281度以上為第三檔,每度提高0.30元 |
浙江 |
(年用電量2760度以內)的電價,仍為0.538元/度 |
(年用電量2761-4800度)的電價在第一檔基礎上加價5分錢,為0.588元/度 |
(年用電量4800度以上)的電價在第一檔基礎上加價0.3元,為0.838元/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