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菏澤:峰谷分時電價政策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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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菏澤市物價局、經信委聯合轉發省物價局、經信委《關于調整峰谷分時電價政策的通知》,明確菏澤市110千伏安以下無法避峰的商場、超市、餐飲、賓館、冷庫,不再納入執行峰谷分時電價執行范圍。據測算,實施這項政策調整后,每年為菏澤市相關行業減輕電費負擔2600多萬元,必將有力地促進相關服務業的發展。
據市物價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去年11月份,省政府發布的《關于加快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要求,進一步完善峰谷分時電價政策,110千伏安以下的商場、超市、餐飲、賓館、冷庫等無法避峰用電的企業,不再納入執行峰谷分時電價范圍。而去年10月份,菏澤市出臺的《關于加快服務業發展的意見》也明確提出,進一步完善峰谷分時電價政策,根據電力供需形勢,逐步縮小供電價格峰谷價差。110千伏安以下符合條件,經認定的商場、超市、賓館、冷庫等無法避開峰時用電的企業,可不再納入執行峰谷分時電價范圍。
峰谷分時電價政策調整是省、市政府為促進服務業發展所采取的一項重要措施。 根據《關于調整峰谷分時電價政策的通知》要求,市物價、經信部門會同菏澤供電公司及時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提出落實措施,并于8月4日聯合召開全市峰谷分時電價政策推進會。研究決定將峰谷分時電價政策調整作為當前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制定落實計劃、明確完成時限、提出推進措施。菏澤供電公司提出具體的《峰谷分時電價調整營業操作意見》,要求電網企業在9月底前全面完成用戶的普查甄別工作,并做到“邊核實邊調整,甄別一批、落實一批”,確保電價調整政策于10月抄見電量落實到位,比省要求的2014年底前全面落實到位的時間點提前一個季度。
據悉,這次分時電價政策調整,涉及的客戶數量多,并且多為個體、民營小工商業戶。期間,全市各供電營業廳、供電所將直接受理客戶分時電價調整申請,及時進行現場落實,對符合不執行分時電價政策的客戶,三個工作日內在營銷技術系統中走完改類流程。為確保政策及時落實到位,菏澤供電公司自8月份起,將對直供營業室、兩個分中心和八個縣公司分時電價調整工作完成情況進行排名、通報,對執行效率低、排名后3名的單位進行月度經濟績效考核,確保全面完成這次電價政策調整任務。來源:北極星智能電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