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電改初衷:銷售電價交叉補貼最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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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體制改革已經加快。
2002年國務院下發《電力體制改革方案》(國發[2002]5號文件),這份文件被稱作電改“5號文”,也被看作是電改的起點。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真正開始工作則以2013年4月國家發改委體改司發布2013年度研究課題招標公告為標志,其中就包括售電側電力體制改革研究,并最終由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中標承擔相應研究任務。2014年則進一步進入到方案制定,征求意見和討論階段,這是目前大家最關注的。
討論電力體制如何進行改革,有必要梳理一下改革的目的,即我們為什么需要電力體制改革。
電力體制改革其實是整個能源體制改革的一部分,或者更大地說,是整個經濟體制改革的一部分。經濟體制改革最核心的目的就是解放生產力,釋放社會創造財富的潛力,用經典政治經濟學的話講,就是“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上層建筑反作用于經濟基礎”。本質上,就是現在的體制對生產力產生了阻礙作用,所以才需要進行改革。對于電力體制而言,則是因為其束縛了電力行業的發展,對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產生了不良影響,所以才需要改革。
電力行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產業,主要為國民經濟其他行業服務。在目前國內外經濟交流日益頻繁以及環境資源日益緊張的局面下,電力行業在提供服務時除了以前經常提到的需要滿足“安全”和“經濟”這兩個要求外,現在至少又新增了兩個要求,即“環保”和“低碳”。但要想同時實現這些目標并不容易,這些目標之間是有沖突的。來源:北極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