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6類非居民用戶電費按居民價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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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物價局日前下發通知,規范陜西省居民生活用電價格適用范圍。從即日起,陜西省城鄉居民住宅小區公用附屬設施用電、學校教學和學生生活用電、社會福利場所生活用電、宗教場所生活用電、城鄉社區居民委員會服務設施用電以及監獄監房生活用電等六類非居民用戶用電,將按照居民生活用電價格收取電費,價格略有上調,但暫不執行居民階梯電價,其中:陜西電網用電價格在居民生活用電電價基礎上每千瓦時提高1.26分,榆林電網用電價格在居民生活用電電價基礎上每千瓦時提高0.73分。相比于執行非居民照明電價0.6145元/千瓦時,這六類場所的用電費用將有所下降。
目前,陜西省內用電分為陜西電網和榆林電網,現行居民生活用電電價為:陜西電網:0.4983元/千瓦時,榆林電網:0.49元/千瓦時�,F行居民生活用電試行階梯電價。來源:北極星智能電網